天津东疆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东部岸线运行管理项目秩序维护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东疆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东部岸线运行管理项目秩序维护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东疆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东疆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东部岸线运行管理项目秩序维护服务;通过本次招标确定外包服务公司,承包业务主要有:天津东疆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所辖区域和区域服务项目的秩序维护、巡逻、守护、安全检查、停车秩序维护管理、摊贩管理等相关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上述业务外包的全部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东疆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东部岸线运行管理项目秩序维护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东疆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东部岸线运行管理项目秩序维护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2、具有完普的组织管理机构与较强的服务管理能力;内部管理制度齐全,并制定与安保服务相适应的安全、质量、环保等管理制度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和专业技能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一个月内资信证明.(2)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一个月内资信证明;
4、具备近三年(2018年年1日1日至今)包含保安、安全、安保或保卫服务的合同值在300)万元以上的同类业绩,未发生重大安全服务事故(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结算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开标时备查
5、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前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6、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
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10、投标人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4月07日08时00分到2021年04月13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年04月27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1年年04月27日10时00分。
七、其他
1.服务地点:东疆港区观澜路以东、新港八号路至重庆道,约1.8公里长沿海岸线。
2.服务期限:自2021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共2年.合同具体起始时间以秩序维护队伍入场时间为准.***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无异议,合同自动生效,有异议双方再商定.甲方每月将对乙方服务进行考核,一年期满考核不合格合同将终止,甲方可以另行招标选用其它服务商.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刘 工
联系人电话:15210491817 010-87687099
联系人邮箱:zbgs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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