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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院所共享设施:所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25        浏览次数:44        返回列表
【公告】院所共享设施:所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院所共享设施:所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所区变电站及科研附属设施升级改造,电压等级10 kV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院所共享设施:所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院所共享设施:所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3月25日09时00分到2021年03月31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年04月1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1年年04月14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院所共享设施:所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招标人为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该项目投资额近1000万,建设资金为国拨资金,并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1号.
2.2项目概况:所区变电站及科研附属设施升级改造,电压等级10 kV。
2.3招标范围:电气升级改造,围墙修建,地下管网改造以及相关调试试验等,配合招标人完成送电试运行直至z终验收合格.
2.5资金来源:国拨资金,已落实。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监管机构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三级及以上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证书在有效期间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本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等级不限,可由项目经理兼任;(3)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以上人员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发售时间:2021年03月25日至2021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4.2售价:文件1000元/份(售出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04月14日09:0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4日09:30(北京时间)
(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4日09:30(北京时间);
(2)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投标人需对开标报价进行签字确认。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刘 工
联系人电话:15210491817  010-87687099
联系人邮箱:zbgs6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