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宏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燃气发电(IGCC)暨合成氨产业升级项目氨合成工艺包及专有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应城宏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燃气发电(Iccc)暨合成氨产业升级项目氨合成工艺包及专有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应城宏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对现有传统工艺合成氨装置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本项目采用6.5 MPa水煤浆气化工艺,所产合成气用于生产40万吨/年合成氨.主要工艺生产装置包括空分、煤气化、一氧化碳变换、酸性气体脱除、液氮洗气体精制、合成气压缩、氨合成、冷冻、硫回收、火炬等生产装置.新建一套与原外壳气化生产装置配套的燃气轮机IGCC发电设施,新建输煤栈桥,供配电(新建装置配套供电新建,老装置改造)。锅炉、一次水、除盐水、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及服务设施尽量依托老厂现有设施进行改扩建.水煤浆气化系统设计有效气量102080Nm3/h(C0+H2),气化压力6.5 MPa。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应城宏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燃气发电(IGCC)暨合成氨产业升级项目氨合成工艺
包及专有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应城宏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燃气发电(IGCC)暨合成氨产业升级项目氨合成工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如在中国境内有分公司或代理商或办事处性质的专利商);
3.2投标人在2015年--2021年至少完成过两项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z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方必须承诺甲方在本项目中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他任何部份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在确定中标签订合同后,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投标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不得影响甲方生产运营(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5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的;(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4)投标人2018年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5)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必须出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盖公章,属于分公司或代理商或办事处性质的还须附总公司或总部的委托授权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3月27日08时30分到2021年03月3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2021年3月27日至2021年3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00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1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年04月16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1年年04月16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本次招标采购为应城宏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燃气发电(IGCC)暨合成氨产业升级项目氨合成技术(包括专利技术使用权、技术秘密、基础工程设计包和技术服务)和关键设备(包括全新的氨合成塔内件、关键配套合成塔与废热锅炉连接管等以及技术资料和服务),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技术、设备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适应性,选择具有工艺先进、可靠、性能价格比z佳的技术和设备投标.
2、项目工期要求:在合同签定后30天内提供完整审查版工艺包设计资料;
2.1开工会在技术附件签订后1天,买卖双方技术人员在买方委托的设计院举行工程开工会议,会议时间2天.开工会后15天内交付如下资料:
(1)初步的工艺流程图(Pfd)包括操作条件(温度、压力、流量、组成等);
(2)物料和能量平衡;
(3)氨合成塔、压缩机、蒸汽过热器及废热锅炉等长周期设备条件及长周期电气仪表条件。
(4)初步总平面布置图;
2.2工艺包审查会
在合同签定后30天内提供完整审查版工艺包设计资料,买卖双方技术人员在卖方办公室举行工艺包审查会,会议时间3天(开工会上确认)。终版工艺包在审查会后5天内交付.
2.3详细工程设计审查会
在工程设计期间,买卖双方技术人员在买方委托的设计院举行详细工程设计审查会议,会议时间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2.4专有设备供货周期在合同生效后1年内。
联系人:刘 工
联系人电话:15210491817 010-87687099
联系人邮箱:zbgs666@163.com
应城宏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燃气发电(IGCC)暨合成